倡導者通常由組織的行政或關鍵管理人員發起和支持(負責)一個黑帶項目。它通常由總裁和副總裁組成,其中大部分是兼職工作。
(1)訓練前。
1.與黑帶開會。
2.與候選人一起評估入選項目。
3.解釋期望。
4.與黑帶訂約,以獲得支持,同時核實問題。
(2),定義。
1.評估和批準項目章程。
2.評估SIPOC和關鍵質量要求(CTQ)
3.檢查和評估。
(3),測量。
1.評估數據收集計劃。
2.必要時提供其他標準。
3.批準六西格瑪測量標準。
4.檢查和評估。
(4),分析。
1.識別問題的根源分析。
2.指導改進重點。
3.檢查和評估。
(5),改進。
1.批準團隊建議。
2.評估實施計劃。
3.為管理轉型計劃提供建議。
4.參與試驗階段的風險分析。
5.檢查和評估。
●為項目設定或修改方向或范圍;確保項目與企業總體目標一致,在項目無方向時指明方向;
●建立六西格瑪管理基礎,如部署人員培訓擇標準、批準項目、建立報告系統、提供實施資源等六西格瑪管理基礎;
●負責六西格瑪管理實施過程中的溝通與協調,消除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各種阻力;
●檢查任務執行情況,評估已完成的項目。
為確保倡導者能夠履行職責,必須接受一周的培訓,以了解相應的六西格瑪知識。
上一篇:六西格瑪標準應該怎樣推行?
下一篇:六西格瑪管理的戰略部署有哪些?